省级实施方案已过期限天津市

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

发文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日期:2020-01-01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天津市

本站摘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月印发,是京津冀示范城市群中天津层面的早期纲领文件。方案聚焦核心技术研发和先进装备制造,提出打造资源生产供给基地、装备研发制造集群、技术协同创新平台、氢能应用示范中心。到2022年,氢能产业总产值突破150亿元;引育2-3家在氢燃料电池及核心零部件、动力系统集成、检验检测等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力争建成至少10座加氢站,打造3个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开展至少3条公交或通勤线路示范运营,累计推广物流车、叉车、公交车等氢燃料电池车辆1000辆以上,建成至少2个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示范项目。滨海新区、武清区、静海区列为重点发展区域。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22年氢能产业总产值目标150亿元
  • 2022年加氢站建设目标10

    口径说明:力争至少建成

  • 2022年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目标1000

    口径说明:物流车、叉车、公交车等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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