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实施方案已过期限天津市
天津市氢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
发文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日期:2020-01-01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天津市
本站摘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月印发,是京津冀示范城市群中天津层面的早期纲领文件。方案聚焦核心技术研发和先进装备制造,提出打造资源生产供给基地、装备研发制造集群、技术协同创新平台、氢能应用示范中心。到2022年,氢能产业总产值突破150亿元;引育2-3家在氢燃料电池及核心零部件、动力系统集成、检验检测等领域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力争建成至少10座加氢站,打造3个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区,开展至少3条公交或通勤线路示范运营,累计推广物流车、叉车、公交车等氢燃料电池车辆1000辆以上,建成至少2个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示范项目。滨海新区、武清区、静海区列为重点发展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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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22年氢能产业总产值目标150亿元
- 2022年加氢站建设目标10座
口径说明:力争至少建成
- 2022年氢燃料电池车辆推广目标1000辆
口径说明:物流车、叉车、公交车等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已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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