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办法现行有效湖北省 · 武汉市汉南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于印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加氢站审批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机关: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发布日期:2018-04-25施行日期:2018-04-25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湖北省 · 武汉市汉南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本站摘要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加氢站审批及管理暂行办法》由武汉开发区管委会、汉南区政府于2018年4月25日印发。文件因国家尚未出台加氢站审批、建设、管理规定而制定,着眼点为引进氢能产业、配套建设加氢站基础设施。办法按项目全流程划分审批分工:选址应符合区国土规划局完成的布点规划,未出台前由区行政审批局召集国土规划、安监、城管、消防、环保、人防等部门联合勘察;准入由区行政审批局联合审查出具意见、区发改局备案;供地由区行政审批局、国土规划局核定并出具土地挂牌条件;报建由区行政审批局组织联合审查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防雷、环评能评、安全条件等审查可同步开展,加氢站参照城镇燃气项目按「三同时」办法进行安全预评价;验收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综合验收;经营环节明确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气瓶充装资质及经营许可核发要求。文件未设量化指标。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制定背景与目的

    口径说明:「氢能是一种高效、环保的新兴能源,被视为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清洁能源。我区计划引进氢能产业,加氢站是其重要的配套基础设施。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尚未出台加氢站审批、建设、管理的规定,现根据我区实际,并借鉴有关地区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出自文件前言)

  • 加氢站选址与联合勘察

    口径说明:「加氢站选址应符合我区加氢站布点规划(布点规划由区国土规划局完成),区内布点规划未出台前的单个项目由区行政审批局召集国土规划、安监、城管(燃管办)、消防、环保、人防等部门对用地进行联合勘察确定。」(出自一、项目选址)

  • 项目准入与备案

    口径说明:「(一)由区行政审批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并出具准入意见。(二)由区发改局办理项目备案。」(出自二、项目准入)

  • 项目供地与土地挂牌

    口径说明:「由区行政审批局、国土规划局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预核定规划设计条件,出具土地挂牌条件。」(出自三、项目供地(一))

  • 报建并联审查机制

    口径说明:「区行政审批局对在规划设计阶段的项目,在规定时限内组织开展联合审查(可同步开展(二)、(三)、(四)、(五)项审查),审查完成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出自四、项目报建(一))

  • 安全条件与安全设施审查

    口径说明:「加氢站项目参照城镇燃气项目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报区安监局备案。」(出自四、项目报建(五))

  • 项目综合验收

    口径说明:「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规划、建设、消防、市场监管、气象、环保、人防、行政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相关验收程序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执行。」(出自五、项目验收)

  • 经营许可与日常监管

    口径说明:「由区城管局参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向市城管委协调核发经营许可,并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如因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而没有取得经营许可时,可由区城管局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按专家组指导意见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出自六、经营管理(三))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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