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福建省 · 厦门市

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

厦发改高技〔2025〕586号

发文机关: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字号:厦发改高技〔2025〕586号发布日期:2025-09-22施行日期:2025-09-22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福建省 · 厦门市

本站摘要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厦发改高技〔2025〕586号),经市政府同意,成文日期与发布时间均为2025年9月22日。行动以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氢能技术与装备输出高地、打造「新能源产业创新之城」为目标,重点推动电解水制氢成套装备、固态储氢材料及装备、氢燃料电池成套设备、氢能汽车、氢能备用电源等核心技术突破,争创国家级科创平台;积极引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领军企业,规划建设氢能产业园区,促进氢能产业「制储输加用」一体化发展,推动关键技术装备及零部件本地化生产并鼓励出口;建立氢能基础设施管理机制,开展场景创新,促进氢能多元化、规模化、商业化推广应用;探索绿氢在工业、储能等领域应用场景。量化目标为:到2027年氢能装备及材料生产企业达到30家,开通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路线、建成加氢站3座。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氢能装备及材料生产企业(到2027年)30
  • 建成加氢站(到2027年)3
  • 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路线1

    口径说明:到2027年开通

  • 行动期2025—2027
  • 发文层级部门文件

    口径说明: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经市政府同意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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