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广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
孝政规发〔2025〕3号
本站摘要
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8月22日印发《孝义市实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广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文号孝政规发〔2025〕3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原孝政办发〔2023〕44号同时废止。方案落实山西省空气质量改善要求,结合吕梁市入选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提出年内力争新增1000辆氢能重卡,其中煤矿行业400辆以上、焦化行业300辆以上、铝行业200辆以上、电力行业50辆以上、建筑物流等其他行业50辆以上。奖励政策方面,对2025年3月12日至12月31日购买、在吕梁市登记上牌并接入示范城市群信息化平台的燃料电池汽车,按吕梁市级奖励资金1:1配套,以31吨以上重型货车(系统额定功率≥110千瓦)为例每辆车可获得补贴75.6万元,其中孝义市补贴13.23万元;对2025年竣工验收投运、氢气零售价格不高于国家示范目标价格的加氢站,按市级配套资金1:1奖励,每站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氢能货运汽车使用ETC可在省内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孝义市新增氢能重卡目标1000辆
口径说明:年内力争新增,其中煤矿行业400辆以上、焦化行业300辆以上、铝行业200辆以上、电力行业50辆以上、建筑物流等其他行业50辆以上
- 吕梁市新增氢能重卡目标2000辆
口径说明:吕梁市年内力争新增2000辆以上,其中孝义市承担1000辆
- 重型货车整车补贴总额75.6万元/辆
口径说明:以31吨以上重型货车(系统额定功率≥110千瓦)为例,国家及各级补贴合计每辆可获得
- 孝义市整车配套补贴13.23万元/辆
口径说明:同上车型中由孝义市地方配套的部分
- 整车奖励配套比例1:1
口径说明:在获得上级氢能整车示范应用奖励资金后,按吕梁市级奖励资金1:1进行地方配套奖励
- 加氢站氢能供应奖励上限100万元/站
口径说明:2025年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氢气零售价格不高于国家示范目标价格的加氢站,按市级配套奖励资金1:1配套
- 有效期2026-06-30
口径说明: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30日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孝义市人民政府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高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同类政策
- 广州市白云区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广东省 · 白云区2025-12-15
- 临县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实施方案(试行)山西省 · 临县2025-11-14
-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广东省 · 佛山市南海区2025-07-14
- 嘉兴港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浙江省 · 嘉兴港区2025-05-08
- 宁阳县加氢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 · 宁阳县2025-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