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义市氢能车辆推广应用方案
孝政办发〔2023〕44号
本站摘要
本方案由孝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孝政办发〔2023〕44号印发,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2日,依据《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山西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吕梁市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2—2035年)》等制定,定位为规范、有序支持氢能在交通领域拓展应用。发展目标为: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氢能车辆示范应用数量达300辆,2024年起每年继续推广氢能车辆500辆,到2028年底示范应用数量突破3000辆。主要措施包括:引导市域内煤矿企业年内推广运营氢能重卡100辆、焦化企业100辆,2024年起引导煤矿、焦化、氧化铝等重点企业每年推广氢能重卡500辆,到2028年初步实现氢能零碳物流;引导城建项目、环卫车辆及公交车有序更换氢能车辆;对在本市登记上牌照运营的氢能重卡,按上年度吕梁市同种车型单车补贴金额补齐差额,补贴后价格不能低于同类型燃油燃气车辆价格;支持企业新建或由加油(气)站改扩建为集加氢、加气、加油、充电于一体的综合能源岛,并优先给予要素保障。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23年底氢能车辆示范应用目标300辆
口径说明:力争2023年底前全市氢能车辆示范应用数量达300辆
- 年度推广氢能车辆目标500辆
口径说明:2024年起每年继续推广氢能车辆500辆
- 2028年氢能车辆示范应用目标3000辆
口径说明:到2028年底示范应用数量突破3000辆,初步实现氢能零碳物流
- 煤矿企业氢能重卡推广量100辆
口径说明:年内引导市域内煤矿企业推广运营
- 焦化企业氢能重卡推广量100辆
口径说明:年内引导市域内焦化企业推广运营
- 氢能重卡购置补贴方式差额补齐
口径说明:按上年度吕梁市同种车型单车补贴金额,低于该金额的部分由市财政补贴,补贴后价格不能低于同类型燃油燃气车辆价格
- 综合能源岛建设支持优先要素保障
口径说明:支持企业新建或由加油(气)站改扩建为集加氢、加气、加油和充电于一体的综合能源岛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孝义市人民政府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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