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规划现行有效江苏省 · 扬州市

扬州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

扬战新办发〔2023〕3号

发文机关:扬州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字号:扬战新办发〔2023〕3号发布日期:2023-12-21施行日期:2023-12-21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江苏省 · 扬州市

本站摘要

《扬州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3-2035)》由扬州市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扬战新办发〔2023〕3号印发,2023年12月21日成文,依据国家《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江苏省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送审稿)》及扬州市“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规划期为2023—2035年,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及市各有关部门。规划提出将扬州打造为全省氢能交通应用特色示范区和长三角氢能装备制造重要基地,围绕制氢技术及装备、氢储运技术及装备、氢燃料电池、特殊场景示范应用四大重点方向,构建“三区、三园、两带”空间布局,并部署协同创新突破关键技术、招大引强补链延链、培强培优壮大集群、完善应用示范推广机制、健全公共服务平台、夯实产业配套支撑等重点任务。量化目标为:氢能相关产业总规模2025年100亿元、2030年300亿元、2035年800亿元;氢燃料电池运营车辆2025年100辆、2030年500辆、2035年1000辆;加氢站2025年7座、2030年10座、2035年20座;氢动力运营船舶2025年10艘、2030年300艘、2035年600艘。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氢能相关产业总规模10/100/300/800亿元

    口径说明:发展目标表所列2023年、2025年、2030年、2035年氢能相关产业总规模分别为10亿元、100亿元、300亿元、800亿元

  • 2025年产业总产值100亿元

    口径说明:近期目标,到2025年相关产业总产值达100亿元左右,力争氢能产业开票销售收入8亿元

  • 2030年产业总产值300亿元

    口径说明:远期目标,到2030年氢能相关产业总产值力争突破300亿元,建成苏中地区绿氢供应中心

  • 2035年产业总产值800亿元

    口径说明:到2035年氢能相关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800亿元,形成制、储、运、加、用一体的氢能产业体系

  • 加氢站数量目标2/7/10/20

    口径说明:目标表所列2023年、2025年、2030年、2035年加氢站分别为2座、7座、10座、20座

  • 2025年新建改扩建加氢站7

    口径说明:到2025年力争市区新建或改扩建加氢站7座,其中邗江区4座、广陵区1座、江都区2座

  • 氢燃料电池运营车辆20/100/500/1000

    口径说明:目标表所列2023年、2025年、2030年、2035年氢燃料电池运营车辆分别为20辆、100辆、500辆、1000辆

  • 氢动力运营船舶10/300/600

    口径说明:目标表所列2025年、2030年、2035年氢动力运营船舶分别为10艘、300艘、600艘

  • 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企业10/20/50

    口径说明:目标表所列2025年、2030年、2035年省级以上“专精特新”氢能企业分别为10家、20家、50家

  • 现有加氢站2

    口径说明:规划编制时全市已建成加氢站(综合能源服务站)2座,日均加注量可达1000kg,可满足30余辆公交、重卡加氢需求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同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