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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2-2030年)

烟政办字〔2023〕45号

发文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烟政办字〔2023〕45号发布日期:2023-07-05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山东省 · 烟台市

本站摘要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烟台市氢能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2022-2030年)》(烟政办字〔2023〕45号),成文与发布日期均为2023年7月5日。规划围绕氢能「制取—加注—应用」三角结构,坚持示范带动、重点突破,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城市公交、环卫、港口配套、物流、无人机等优势场景示范创新,实施绿氢化工、氢醇一体化、天然气掺氢、氢能分布式利用、纯氢燃机等应用示范;围绕电解制氢装备、液氢储运装备、氢燃料电池系统及关键零部件,发展壮大氢能装备及关键材料研发制造产业;并与「鲁氢经济带」城市联动协同,在船舶氢动力等海洋相关氢能产业上形成差异化优势。目标为:到2025年初步形成高质量氢能与燃料电池关键材料、零部件及装备研制特色产业集聚区,实现氢能商业化应用,氢能产业规模达到100亿元;到2030年氢能产业规模达到300亿元以上,建成氢能关键材料、技术及装备研发制造基地,形成集氢气制、储、运、加、用于一体的氢能产业体系。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氢能产业规模(到2025年)100亿元
  • 氢能产业规模(到2030年)300亿元

    口径说明:300亿元以上

  • 规划期2022-2030
  • 差异化方向船舶氢动力

    口径说明:海洋相关氢能产业差异化优势

  • 协同区域鲁氢经济带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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