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
榆政办发〔2025〕19号
本站摘要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5月29日印发修订后的《榆林市加氢站管理暂行办法》(榆政办发〔2025〕19号),2025年8月27日在市政府公报公布;2022年6月2日印发的同名办法(榆政办发〔2022〕21号)同时废止。办法适用于榆林市行政区域内加氢站建设的规划、设计、审批、施工、验收,以及加氢站的运营和监督管理,所称加氢站是指为氢燃料电池汽车、氢气内燃机汽车、氢气和天然气混合燃料汽车等储氢瓶(罐)充装氢燃料的专门场所。明确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加氢站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加氢站的行业管理工作;加氢站项目审批事项参照《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初步设计技术方案编制完成后报属地燃气主管部门核准,核准同意后报市住建局组织评审,市住建局自收到技术评审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支持合法建设的汽车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加氢站。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行业指导管理部门
口径说明:市住建局负责全市;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负责辖区
- 项目审批依据
口径说明:参照《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执行
- 技术评审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口径说明:市住建局自收到技术评审申请之日起
- 同时废止旧文件
口径说明:废止2022年6月2日印发的榆政办发〔2022〕21号同名办法
- 用地支持
口径说明:支持合法建设的加油站、加气站、充电站利用现有土地建设加氢站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榆林市政策研究督查办公室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已核实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同类政策
- 南通市支持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江苏省 · 南通市2026-06-05
- 吕梁市综合能源站专项规划(2025-2030年)山西省 · 吕梁市2025-11-30
- 厦门市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5—2027年)福建省 · 厦门市2025-09-22
- 武汉市氢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湖北省 · 武汉市2025-09-20
- 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广东省 · 佛山市南海区2025-0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