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熟市关于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常政办发〔2020〕50号
本站摘要
《常熟市关于氢燃料电池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由常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常政办发〔2020〕50号印发,成文日期为2020年4月26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底。政策聚焦示范应用与产业链培育:对注册在本地的企业或本市户籍个人购置氢燃料电池汽车,除国家、省补贴外给予市级购车补贴,乘用车5万元/辆、轻型客车及货车8万元/辆、大中型客车及中重型货车13万元/辆,并按上牌后30%、跑满1万公里30%、跑满2万公里40%分批兑现;对单个加氢站按设备投资20%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运营三年内给予加氢业务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并按35MPa氢气20元/kg、70MPa氢气25元/kg给予运营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核心零部件项目按主要生产设备投入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氢燃料电池乘用车购置补贴5万元/辆
口径说明:「常熟市级财政补贴标准为乘用车 5 万元 / 辆」(出自一、重点支持内容(一)支持示范及应用推广 2.)
- 轻型客车货车购置补贴8万元/辆
口径说明:「轻型客车、货车 8 万元 / 辆」(出自一、重点支持内容(一)支持示范及应用推广 2.)
- 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购置补贴13万元/辆
口径说明:「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 13 万元 / 辆」(出自一、重点支持内容(一)支持示范及应用推广 2.)
- 购车补贴分批兑现比例30/30/40%
口径说明:「购车补贴分批兑现,即购车上牌后先补 30% ,跑满 1 万公里后补 30% ,跑满 2 万公里后补剩余 40% 。」(出自一、重点支持内容(一)支持示范及应用推广 2.)
- 加氢站建设一次性补贴20%
口径说明:「单个加氢站按照项目实际建设中设备投资的 20% 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加氢站建设最高补贴额不超过 400 万元。」(出自一、重点支持内容(二)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 1.建设补助)
- 加氢站加氢运营补助标准20/25元/kg
口径说明:「35MPa 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 35 元 /kg ,按 20 元 /kg 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70MPa 氢气销售价格不高于 45 元 /kg ,按 25 元 /kg 补助标准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出自一、重点支持内容(二)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 3.运营补助)
- 加氢站运营税收返还奖励
口径说明:「在常熟市内注册的加氢站运营主体,在加氢站运营三年内,给予加氢站加氢业务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还奖励。」(出自一、重点支持内容(二)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 2.运营奖励)
- 核心零部件项目投资奖励15%
口径说明:「按主要生产设备投入的 15% 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项目建设投运后一次性兑现。」(出自一、重点支持内容(三)鼓励项目投资建设)
- 氢燃料电池研发平台建设补助20%
口径说明:「鼓励氢燃料电池汽车创新中心和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对我市氢燃料电池企业牵头,高校、科研院所参与建设在常熟成立的氢燃料电池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中心、研发平台等,按照研发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 20% 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500 万元。」(出自一、重点支持内容(四)鼓励研发平台建设)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常熟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高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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