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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东区支持氢能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沈大东政发文件〔2023〕7号

发文机关: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发文字号:沈大东政发文件〔2023〕7号发布日期:2023-12-28施行日期:2023-12-28有效期至:2026-12-31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辽宁省 · 大东区

本站摘要

《大东区支持氢能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由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以沈大东政发文件〔2023〕7号印发,发布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由大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和执行;该文件在政府网站页面标注【废止】。政策围绕支持制储运加体系建设、支持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支持产业创新发展、支持示范推广应用、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五个方面提出15条措施,主要量化支持包括:零碳(光伏、风电)制氢项目按固投最高30%给予最多500万元补贴,绿氢生产项目可不入化工园区;加氢站按日加氢能力500公斤、1000公斤两档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定额补贴;氢燃料电池汽车新车型单个车型给予100万元定额补贴;购置8吨及以下物流车最高50万元/台、31吨及以上牵引车及自卸车最高105万元/台。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零碳制氢项目投资补贴30%

    口径说明:「鼓励企业建设工业副产氢提纯装置和集中充装设施,提高低成本车用氢气供应能力,对产氢量给予相应能耗和碳排放扣减,同时对相关项目固投给予最高10%,最多100万元的投资补贴。探索应用液氨、甲醇等低碳制氢,对相关项目固投给予最高20%,最多300万元的投资补贴。适度发展天然气(沼气)制氢,对相关项目固投给予最高10%,最多100万元的投资补贴。积极发展光伏、风电等零碳制氢,对相关项目固投给予最高30%,最多500万元的投资补贴。绿氢生产项目可不入化工园区。」(出自一、支持制储运加体系建设 1.支持多元氢气制取)

  • 氢气储运设备购置与运输补贴20%

    口径说明:「降低氢气储运企业成本,按企业购买使用车用氢气存储设备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500万元。对专业从事车用氢气运输的项目主体,车辆运输里程超过2万公里的,按照年度累计车用氢气实际承运量,对该部分氢气按照1.5元/公斤标准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出自一、支持制储运加体系建设 2.支持完善氢气储运体系)

  • 加氢站建设定额补贴(最高档)500万元

    口径说明:「对新建加氢站且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按照日加氢能力不少于1000公斤和500公斤两档分别给予500万元和200万元的定额补贴;对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站且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营,按照日加氢能力不少于1000公斤和500公斤两档分别给予300万元和100万元的定额补贴。」(出自一、支持制储运加体系建设 3.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

  • 加氢站用地与建站方式支持

    口径说明:「加氢站建设用地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经营性加氢站应利用商业用地中的加油加气站用地建设,企业自用加氢站可利用工业用地建设,对外经营时支持申请土地用途变更。鼓励企业在非化工园区建设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制氢加氢一体站,允许加氢企业以租赁土地建设加氢站。」(出自一、支持制储运加体系建设 3.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

  • 氢燃料电池汽车新车型研发补贴100万元

    口径说明:「对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新车型,新开发并上市销售的单个车型给予100万元定额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已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且连续2年产量超过200辆/年的单一车型,按车型(燃料电池乘用车、客车和货车)再给予2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车型不超过2个。」(出自二、支持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 4.支持新车型研发)

  • 关键技术研究与成果转化补贴10%

    口径说明:「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开展基础理论前瞻研究、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及成果转化,聚焦制、储、加、用等氢能产业链核心环节,根据研发投入的10%给予研发单位补贴,最高500万元;根据相应核心技术成果产业化的实际销售额给予制造单位10%补贴,最高500万元。」(出自二、支持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 5.支持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

  • 国际首台(套)装备项目支持30%

    口径说明:「支持企业研发生产首台(套)燃料电池汽车整车及关键核心零部件、氢能成套设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对国际首台(套)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30%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对被评为国内首台(套)装备项目,按合同金额的20%进行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出自二、支持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 6.支持技术装备首台(套)应用)

  • 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最高档)105万元/台

    口径说明:「对直接购置氢燃料电池车辆且单车自然年内累计纯氢行驶里程2万公里以上的给予购置补贴,其中:8吨及以下物流车(轻型物流车、冷藏车、环卫车等)最高50万元/台;12至31吨物流车(物流车、环卫车等)最高85万元/台;31吨及以上牵引车、自卸车最高105万元/台;9.5米以下客车(旅游车、通勤车、公交车等)最高50万元/台;9.5米以上客车(旅游车、通勤车、公交车等)最高90万元/台。2025年、2026年在2024年补贴标准上分别下降10%、20%,单车补贴金额不高于该车辆销售价格的80%。」(出自四、支持示范推广应用 11.支持车辆购置使用)

  • 燃料电池汽车运营里程补贴0.5元/公里

    口径说明:「对满足用氢运行里程条件的轻型车辆(总质量4.5吨以下,含乘用车)、中重型车辆(总质量4.5吨及以上,含客车),按照车辆年度累计用氢运行里程分别给予0.2元/公里、0.5元/公里的运营补贴,每个核算年度车用氢行驶里程以6万公里为补贴上限。其中:年度用氢里程要求轻型车辆不低于2万公里,中重型车辆不低于3万公里。」(出自四、支持示范推广应用 12.鼓励燃料电池汽车“多拉快跑”)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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