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指导意见现行有效广东省
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意见
粤发改产业〔2023〕294号
发文机关: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字号:粤发改产业〔2023〕294号发布日期:2023-11-06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广东省
本站摘要
《广东省加快氢能产业创新发展意见》(粤发改产业〔2023〕294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提出:到2025年氢能产业规模实现跃升,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1万辆、年供氢能力超10万吨、建成加氢站超200座;到2027年氢能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氢气制储输用全产业链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重点突破电解水制氢、长距离储运、加氢站关键设备;完善氢气供应体系(工业副产氢、可再生能源制氢);加快加氢站建设(油氢合建、氢走廊);推动燃料电池汽车规模化(重卡、物流、港口);开展交通、储能、发电、工业冶金等多元示范;优化氢能产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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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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