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规划已过期限河北省
河北省氢能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冀发改能源〔2021〕972号
发文机关: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文字号:冀发改能源〔2021〕972号发布日期:2021-07-17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河北省
本站摘要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经九届省委常委会审议、报省政府同意印发。规划提出到2022年氢能关键装备及核心零部件基本实现自主化和批量化生产,产业链年产值达150亿元,建成25座加氢站,燃料电池公交车、物流车等示范运行规模达1000辆;到2025年培育国内先进企业10-15家,产业链年产值达500亿元,累计建成100座加氢站,燃料电池汽车规模达1万辆。重点实施低碳绿色氢能制备、高效便捷氢能储运、加氢服务网络提升等八大工程,谋划布局128个氢能项目,构建“一区一核两带”格局:张家口氢能全产业发展先导区(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雄安新区氢能产业研发创新高地、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带和沿海氢能应用示范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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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25年加氢站累计建成目标100座
口径说明:2022年先建成25座
- 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规模目标10000辆
- 2025年氢能产业链年产值目标500亿元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已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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