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规划已过期限辽宁省

辽宁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

发文机关: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日期:2022-08-15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辽宁省

本站摘要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2年8月15日印发《辽宁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到2025年全省氢能产业实现产值600亿元;到2025年集聚氢能产业相关企业100家以上,培育10家左右知名企业;到2025年全省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达到2000辆以上,燃料电池船舶50艘以上,加氢站30座以上;到2035年氢能产业产值突破5000亿元,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达到15万辆以上,加氢站500座以上。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到2025年全省氢能产业实现产值600亿元
  • 到2025年集聚氢能产业相关企业100

    口径说明:以上

  • 左右知名企业10
  • 到2025年全省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达到2000

    口径说明:以上

  • 燃料电池船舶50

    口径说明:以上

  • 加氢站30

    口径说明:以上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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