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上海市 · 临港新片区

临港新片区打造高质量氢能示范应用场景实施方案(2021-2025年)

沪自贸临管委〔2021〕705号

发文机关: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发文字号:沪自贸临管委〔2021〕705号发布日期:2021-09-17政府网站发布:2021-09-18施行日期:2021-09-17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上海市 · 临港新片区

本站摘要

《临港新片区打造高质量氢能示范应用场景实施方案(2021-2025年)》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9月17日以沪自贸临管委〔2021〕705号印发,旨在落实财政部、工信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部署,构建「场景多样、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氢能示范应用体系。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把临港新片区打造成为上海氢能发展先行先试区、综合示范区和产业引领区,产值规模占全市1/4以上、车辆应用规模占全市1/7左右、基础设施规模占全市1/5左右。阶段目标为:到2022年累计完成不低于15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年氢气供给量不少于1500吨;到2025年完成1500辆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建成各类型加氢站14座、总加氢能力不少于38吨/天,年氢气供给量不低于14000吨,年氢气自给率不低于当年需求量的30%、光伏等绿氢占比不低于10%,本地储氢规模达到78吨。重点任务围绕货运物流、公交通勤、市政公务等领域推广车辆,建设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站、停保场专用内部站和制氢储氢加氢一体化母站,并开展氢能分布式能源、天然气掺氢等试点示范。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目标1500

    口径说明:到2025年完成1500辆;2022年累计不低于150辆

  • 加氢站建设目标14

    口径说明:到2025年建成各类型加氢站14座,总加氢能力不少于38吨/天

  • 年氢气供给量目标14000

    口径说明:到2025年不低于14000吨;2022年不少于1500吨

  • 氢气自给率目标30%

    口径说明:到2025年年氢气自给率不低于当年需求量的30%

  • 绿氢占比目标10%

    口径说明:到2025年光伏等绿氢占比不低于10%

  • 产值规模占全市比重25%

    口径说明:到2025年产值规模占全市1/4以上;车辆应用规模占全市1/7左右,基础设施规模占全市1/5左右

  • 储氢规模目标78

    口径说明:到2025年建成本地氢气储备满足2天需求量

  • 方案实施期2021 — 2025

    口径说明:2021年9月17日印发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同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