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规划已过期限广东省 · 南沙区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南沙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穗南开管办函〔2022〕1号

发文机关: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发文字号:穗南开管办函〔2022〕1号发布日期:2022-01-21政府网站发布:2022-03-25施行日期:2022-01-21有效期至:2025-12-31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广东省 · 南沙区

本站摘要

南沙区先进制造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氢能纳入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出加快燃料电池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建立氢能制取储运供给网络,并在核心区布局加氢站。规划明确到2025年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集群规模突破300亿元。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核心区加氢站布局约10座加氢站
  •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集群2025规模突破300亿元亿元
  • 氢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引育方向电堆、压缩机、DC/DC变换器、氢气循环装置
  • 氢能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建立相对完善的氢能制取、储运和供给等基础设施网络
  • 氢能应用场景拓展实现氢能船舶、氢能公交、燃料电池乘用车、重卡物流车、港口机械设备等应用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同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