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实施方案现行有效宁夏回族自治区 · 平罗县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23〕72号

发文机关: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平政办发〔2023〕72号发布日期:2023-11-23施行日期:2023-11-23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 · 平罗县

本站摘要

平罗县碳达峰实施方案将氢能列为其他清洁能源重点,依托焦化产业优势推进焦炉尾气制氢及氢气提纯,发展低成本氢源,并推进氢能装备制造、储氢输氢示范应用与油氢气电综合供给。方案提出整合可再生能源和低谷电力制氢,加快氢能产业化、规模化。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低成本氢源发展路径整合可再生能源和低谷电力制氢
  • 焦炉尾气制氢及提纯实施焦炉尾气制氢及氢气提纯等综合利用
  • 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培育重点利用装备制造产业优势推进氢能装备制造产业,形成产业集群
  • 储氢输氢示范应用开展储氢、输氢、氢能综合利用等示范应用
  • 加氢设施综合供给鼓励利用现有加油、加气、充电站点改扩建加氢设施,创新开展油、气、氢、电综合供给服务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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