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激发「青氢」绿色动能实施办法
青府办发〔2020〕56号
本站摘要
《青浦区支持氢能产业发展激发「青氢」绿色动能实施办法》由青浦区经委制订、经区政府同意后由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0年11月12日以青府办发〔2020〕56号转发,适用于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纳税、经营状态正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氢能及燃料电池、氢农业、氢医学生产研发和经营企业。办法从产业、机构、基础设施三方面提出扶持:产业支撑方面,给予开办资助、固定资产投入补贴(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固定资产总投入的10%、单个企业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租金扶持(按年租金30%、可连续申报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研发机构认定扶持、资金配套、金融贴息、标准化建设、企业创新体系及首台(套)装备等支持;基础设施方面,对在本区注册运营的独立法人企业建设加氢站按加氢压力和日加氢能力分档给予建设补贴,并按年度对加氢运营给予补贴;应用支撑方面,对实际运营的氢能公交车、通勤车、环卫车给予每辆每年10万元补贴、氢能船舶每艘每年20万元补贴,每年安排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对物流企业购置燃料电池车辆给予一次性补贴。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开始实施,有效期三年。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加氢站建设补贴(加氢压力≥70MPa)500万元
口径说明:日加氢能力Q≥1000公斤且2021年建成;2022年建成400万元、2023年建成200万元
- 加氢站建设补贴(加氢压力≥35MPa)200万元
口径说明:日加氢能力Q≥1000公斤且2021年建成;2022年建成150万元、2023年建成100万元
- 加氢补贴20元/公斤
口径说明:2021年度补贴后销售价格P≤40元/公斤;2022年度15元/公斤(P≤35)、2023年度10元/公斤(P≤30)
- 示范运营补贴10万元/辆·年
口径说明:氢能公交车、通勤车辆、环卫车辆每辆每年10万元,氢能船舶每艘每年20万元,每年安排资金不超过1000万元
- 物流车购置补贴2万元/辆
口径说明:末端投递车买断四年以上使用权一次性补贴2万元,干线车辆5万元;租赁按年租赁总费用30%(末端)、10%(干线)补贴,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200万元
- 固定资产投入补贴10%
口径说明:原则上不超过企业固定资产总投入的10%,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 租金扶持30%
口径说明:租赁自用生产办公用房期限三年以上,按年租金30%扶持,可连续申报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60万元
- 政策有效期3年
口径说明: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开始实施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高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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