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规划已过期限

「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及GEF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项目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效力状态:已过期限

本站摘要

「十三五」期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设立「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由财政资金支持,重点安排「大规模风(光)电解水制氢/输氢技术与应用示范」等研究内容,开展适应风/光波动性的电解水规模制氢/输氢技术及装备、低成本大容量电解水制氢装备、风光发电与电解水制氢系统耦合集成、管道输氢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及示范。同期,全球环境基金(GEF)于2016年3月正式批准「促进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发展」项目,支持北京、上海、佛山、郑州、盐城等城市开展百辆级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运行并建设相应加氢设施,开展政策与标准研究,通过规模效应带动燃料电池上下游产业链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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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GEF项目支持城市5

    口径说明:北京、上海、佛山、郑州、盐城

  • 示范规模

    口径说明:百辆级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运行

  • 重点研发方向

    口径说明:风光电解水制氢/输氢、大容量电解水制氢装备、管道输氢

来源与加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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