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规划现行有效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十五五」规划
发改能源〔2026〕884号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文字号:发改能源〔2026〕884号发布日期:2026-06-13政府网站发布:2026-06-25效力状态:现行有效
本站摘要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经国务院同意,2026年6月25日对外发布。规划提出到2030年初步建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能源综合生产能力达到58亿吨标准煤,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风电和太阳能发电装机比重超过50%、成为电力装机主体,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50%。氢能方面,规划专门部署「加快氢能与绿色燃料产业发展」,要求统筹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制氢、可再生能源离网制氢等模式,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达到200万吨;加强工业副产氢的提纯与高效利用;合理布局绿色氢氨醇生产基地和基础设施,加强输氢管网布局引导,探索负荷率不足的存量油气管网规模化输送绿色甲醇;推动氢氨醇在发电、交通运输、化工冶金、规模储能等领域应用;统筹布局氢能实证实验平台,建立绿色燃料可持续性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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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30年可再生能源制氢规模200万吨
口径说明:规划明确部署
- 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5%
口径说明:约束性指标,2025年为21.7%
- 2030年新型储能装机3亿千瓦
口径说明:抽水蓄能1.6亿千瓦左右
- 2030年能源综合生产能力58亿吨标准煤
口径说明:约束性指标,2025年为51.3亿吨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通知全文)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已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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