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规划已过期限江苏省 · 如东县

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东县“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东政办发〔2024〕37号

发文机关:如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东政办发〔2024〕37号发布日期:2024-07-16施行日期:2024-07-16有效期至:2025-12-31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江苏省 · 如东县

本站摘要

如东县“十四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提出依托海上风电资源优势提升氢能供应能力,加快建设绿氢生产基地与氢能关键装备基地,布局数字化智慧加氢站及油氢综合能源站,并建设规模不低于10吨/天的液氢工厂,推动海上风电制氢与化工、交通领域耦合示范,打造沿海绿氢供给枢纽。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液氢工厂规模建设规模不低于10吨/天的液氢工厂吨/天
  • 绿氢生产基地加快建设“绿氢生产基地”与“氢能关键装备基地”
  • 数字化智慧加氢站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利用耦合制氢、数字化智慧加氢站及油氢综合能源站、新能源与氢能综合能源碳中和服务等项目加大投入
  • 氢能示范项目探索将风电、光伏制氢项目与液氢产线纳入UNDP和APEC氢能示范项目
  • 氢能联供产业基地打造国家级气、电、热、冷、氢能联供产业基地
  • 氢能产业定位逐步形成以液化天然气、风电为主,以光伏、氢能等为补充的多领域绿色能源产业格局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同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