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规划现行有效上海市
上海市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2-2035年)
沪发改高技〔2022〕54号
发文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发文字号:沪发改高技〔2022〕54号发布日期:2022-05-08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上海市
本站摘要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八部门联合制定,经市政府同意印发,规划期2022-2035年。上海已建成10座加氢站、近30公里输氢管道,工业产氢供氢能力近50万吨/年。规划提出到2025年建设各类加氢站70座左右,建成3-5家国际一流创新研发平台,培育5-10家国际影响力独角兽企业,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突破1万辆,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突破1000亿元,交通领域带动减碳5-10万吨/年;到2035年建设海外氢能进口输运码头,布局东亚氢能贸易和交易中心,基本建成国际一流氢能科技创新高地、产业发展高地、多元示范应用高地。空间上构建“南北两基地、东西三高地”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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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25年加氢站建设目标70座
口径说明:各类加氢站,数量为“左右”
- 2025年燃料电池汽车保有量目标10000辆
- 2025年氢能产业链产业规模目标1000亿元
口径说明:带动二氧化碳减排5-10万吨/年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已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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