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规划已过期限内蒙古自治区 · 伊金霍洛旗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伊政办发〔2022〕28号

发文机关: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伊政办发〔2022〕28号发布日期:2022-06-07施行日期:2022-06-07有效期至:2025-12-31效力状态:已过期限适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 伊金霍洛旗

本站摘要

伊金霍洛旗工业和信息化“十四五”规划将氢能及氢燃料电池汽车列为核心先导产业,布局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绿氢经济工程、“北疆绿氢城”和鄂尔多斯氢能产业园,明确到2025年建设40—50座加氢站、示范运营氢燃料车辆10000辆以上,打造百亿级氢能产业集群。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制氢装机发展光伏发电装机600万千瓦、风电装机200万千瓦万千瓦
  • 绿氢化工新增年产甲醇100万吨、尿素100万吨、合成氨20万吨项目万吨
  • 减碳目标实现每年减少碳排放208万吨万吨
  • 北疆绿氢城加氢站建设40-50座加氢站
  • 示范车辆示范运营氢燃料重卡、大巴、环卫车辆10000辆以上
  • 燃料电池项目美锦国鸿年产5000辆新能源商用车及5000套商用车动力系统及主要零部件项目
  • 氢能集群打造百亿级氢能产业集群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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