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氢燃料电池车技术员跳槽中企,韩最高院推翻原判

维克·

这是来自韩国行业网站viva100的报道,铂道翻译并编辑,仅供业内或关注人士参考,不代表铂道观点。

现代汽车集团前技术研究员因收受中国企业"年薪翻倍"的诱惑,将韩国“国家核心技术”——氢燃料电池制造技术泄露给中国企业,案件经韩国最高法院审理后,二审判决被撤销,发回重审。

案件经过

据韩联社及韩国法律界5月17日消息,韩国最高法院第三庭审查了现代汽车前研究员A某的案件。A某被控违反《产业技术保护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境外泄露营业秘密等罪名),原判为有期徒刑5年、追缴罚款3亿韩元(138万人民币)。

最高法院撤销原判,将案件发回水原地方法院重审。同案被告、合作企业员工E某的部分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罪名,也被认定应判无罪。

最高法院撤销原判的原因

关键在于处罚条款的适用时间节点。

二审法院认定"接到删除或返还营业秘密要求后仍继续持有"的行为构成犯罪。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该行为的处罚条款直至2019年才正式设立。

最高法院认为:A某等人签署"保守营业秘密承诺书"等相关行为发生在2017至2018年间,不能将法律颁布之前的行为追溯适用该条款予以处罚。

此外,由于该部分罪名与其余罪名在原审中属于竞合关系、合并量刑,最高法院决定撤销全部原判,发回重新审理并重新量刑。

技术泄露事件详情

本案是一起涉及氢燃料电池车核心零部件的重大技术泄露事件,主要涉及:

  • 电堆(Stack):氢燃料电池车的核心部件
  • 膜电极组件(MEA):电堆的关键零件

现代汽车前研究员A某、B某,以及同行业企业员工C某,于2016至2018年间相继跳槽至中国企业,涉嫌泄露并非法使用上述技术信息。其中,A某接受了中国企业"年薪翻倍"的条件后选择离职。

为获取氢燃料电池电堆试点量产设备的建设信息,他们还主动接触现代汽车合作企业D社,进一步窃取了相关技术资料。

各被告判决情况

现代汽车当时虽设有专属安保团队,并与离职员工签订了同业竞业限制协议,但仍未能阻止技术外流。

被告一、二审判决
主犯 A某有期徒刑 5 年
B某有期徒刑 4 年
C某有期徒刑 2 年
合作企业D社员工(4人)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执行 ~ 有期徒刑3年8个月

A某等人经此次最高法院裁定后将进行发回重审。其余被告或未上诉、或撤回上诉,有期徒刑及缓刑判决均已正式生效。

铂道综合韩国行业网站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