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也能制氢!日本氢能大松绑,放宽安全距离规定
日本于2026年6月29日,正式公布了《危险物规制规则部分修正省令》(总务省令第83号)及《危险物规制技术基准细目修正告示》(总务省告示第241号)。自公布翌日起施行。
本次修正有两条主线:一是日本消防厅此前召开的"氢气等GX新技术危险物规制研讨会"所形成的结论;二是配合《学校教育法部分修正法律》(令和6年法律第50号)施行所作的配套整备。两部分内容合并推进。
四大修正要点
一、保有空地规制松绑
过去,危险物设施周边必须留出一定宽度的空地,以防止火灾蔓延。此次修正明确:若能同时采取以下措施——设置耐火结构围墙、安装有效的防延烧散水设备、在出入口附近确保消防作业空间——则可缩减空地宽度,满足条件时甚至可以不设空地。
判断标准是:危险物设施发生火灾时,相邻建筑的外墙不得燃烧,也不得产生影响防火或结构承载的损伤;反之,相邻侧发生火灾时,危险物设施的外墙同样须满足这一要求。
与此同时,危险物设施与高压气体设施之间的保安距离也新增特例。若采取了耐火围墙等有效防火措施,能够证明辐射热和爆炸冲击波不会对双方外墙及安全设备造成损伤,则该距离即可认定为保安距离。
这是一个方向性转变——安全保障不再单纯依赖物理隔离距离,结构性防护措施同样被认可为有效手段。
二、加油站可设MCH产氢装置
这是本次修正最受关注的内容之一。
对于已具备向氢电汽车等充氢的加氢站或者油氢一体站,新规明确了安装甲基环己烷(MCH)改质装置的技术标准。MCH在常温常压下为液态,是目前实用化进展较快的氢载体,利用现有加油站网络布局供氢据点,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具体要求包括:改质装置连接的废油罐容量须在3万升以下;一旦MCH、氢气或甲苯发生泄漏,须能自动停止装置运行;装置处理的危险物数量须控制在指定数量的150倍以下。
三、移送取扱所配管规制合理化
对于设置在事业所用地内的地上或地下配管,取消了此前统一要求的最小管壁厚度规定。只要通过告示规定的破损试验验证安全性,即可采用更灵活的设计方案。
配管材料方面,过去仅在"因设置场所条件难以使用规定材料"时才允许替代,此次修正将这一口子彻底放开——无论设置场所情况如何,均可使用"具备同等以上机械性能"的材料。
四、甲种危险物取扱者考试资格整备
配合学校教育法修正后专修学校制度调整,新规明确将专修学校特定专门课程修了者纳入考试资格范围,同时明确专门职大学前期课程修了者同样具备报考资格。
关于专修学校专门课程的相关规定,适用于2026年4月1日以后入学者,此前入学者按原有规定处理,设有过渡措施。
整体意义
本次修正,是在推进2050年碳中和目标的背景下,将氢能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监管框架同步更新的一次系统性调整。
保有空地和保安距离的特例扩大,为城市地区的氢相关设施落地创造了更多空间。MCH改质装置标准的确立,则为将现有加油站网络纳入供氢体系铺平了道路。与此同时,教育制度衔接也一并完成,危险物从业资格制度与新学制实现了对接。
对于事业者来说,下一步需要结合修正内容,重新审视设施设计方案和资格取得计划。
信息来源:月刊商业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