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规划已过期限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67号
发文机关:国务院发文字号:国发〔2016〕67号发布日期:2016-11-29效力状态:已过期限
本站摘要
国务院于2016年11月29日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期为2016—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形成5个产值规模10万亿元级的新支柱。规划将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列为重点壮大的方向,提出系统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研发与产业化、完善加氢设施配套,推动氢能燃料电池在交通等领域应用,并部署新能源高比例发展工程等21项重大工程。该规划与《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共同构成「十三五」氢能与燃料电池产业化的政策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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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目标15%
- 重大工程数量21项
口径说明:含新能源高比例发展工程
- 规划期5年
口径说明:2016—2020年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公报)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已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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