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公告已过期限

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氢能首次写入

发文机关:国务院发布日期:2019-03-05效力状态:已过期限

本站摘要

2019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在「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部分提出:「稳定汽车消费,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这是「加氢」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加氢基础设施建设被提升到国家年度施政部署层面,氢能由此从科技研发和示范补贴阶段进入基础设施网络化布局阶段。报告经大会批准后由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此后各部委和地方陆续出台加氢站布局与管理政策,当年被视为中国氢能产业政策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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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报告日期2019-03-05

    口径说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 氢能相关表述

    口径说明:「推动充电、加氢等设施建设」——加氢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 配套政策基调

    口径说明:稳定汽车消费,继续执行新能源汽车购置优惠政策

来源与加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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