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公告已过期限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公告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日期:2005-05-01效力状态:已过期限
本站摘要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技术及相关产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2005—2007年期间实施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术产业化专项,氢能被列为五大重点领域之一。氢能领域重点开展氢燃料的制取、存储、专用燃料电池的产业化,包括新一代煤炭制取氢气技术、天然气制取氢气技术、高压氢气储存罐、燃料电池汽车、燃料电池固定电站等方向。该专项是国家发改委层面较早将氢能产业化列入支持范围的文件,推动氢能从科研试验走向工程化、产业化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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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专项实施期3年
口径说明:2005—2007年
- 重点领域数量5个
口径说明:风电、光伏、太阳能热利用与地源热泵、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氢能
- 氢能产业化方向
口径说明:煤炭/天然气制氢、高压储氢罐、燃料电池汽车、燃料电池固定电站
来源与加工说明
-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
- 采集时间:2026-09-21
- 数据置信度:已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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