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办法现行有效山东省 · 潍坊市

潍坊市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潍发改能源〔2025〕109号

发文机关: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发文字号:潍发改能源〔2025〕109号发布日期:2025-04-10施行日期:2025-05-10有效期至:2027-12-31效力状态:现行有效适用地区:山东省 · 潍坊市

本站摘要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潍发改能源〔2025〕109号),成文日期与发布日期均为2025年4月10日。政策覆盖氢能「制储运加用」全产业链条:鼓励符合条件的氢能产业链企业争创省级以上创新平台;支持参与标准制订,对主导制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每项分别给予牵头单位50万元、30万元、20万元、2万元一次性资助;支持氢能社区建设,对安装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设施的项目按500元/千瓦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加大氢能产业金融扶持。本政策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之后的氢能相关政策按本政策有关规定执行。本条为本站依据政府公开原文的结构化整理,条文以原文为准。

摘要由本站根据原文件加工整理,用于快速了解文件要点。

政策要点

以下为本站从原文件中结构化提取的关键指标与承诺,数值口径照原样保留;条文以原文为准。

  • 施行日期2025-05-10

    口径说明:自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

  • 有效期至2027-12-31
  • 氢能社区热电联供设施补贴标准500元/千瓦

    口径说明: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 主导制订国家标准一次性资助30万元

    口径说明:国际标准50万元/行业标准20万元/地方标准2万元

  • 联合发文部门数14

    口径说明: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等14部门

来源与加工说明

本条目为本站对公开政策文件的结构化加工(要点提取、摘要撰写),仅供研究参考, 不构成政策解读或投资建议; 政策条文、适用范围与执行口径一律以原文为准, 本站不实质性替代原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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